一、安全稳定工作处职能
根据国家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》,安全稳定工作处的主要职能是:
1.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、法令、法规,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负责全校安全稳定、政治安全保卫、消防应急处理和综合治理。
2.指导或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、国防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3.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防范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4.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范各类政治、刑事、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5.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法律、法规的落实,督促整改火灾隐患;指导、组织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和培训,定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,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,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及逃生能力;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,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,维修补充灭火器材;查处一般火情事故,协助消防救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。
6.加强校园治安管理,强化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和维护;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;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
7.负责校园内安全防范巡逻和检查,建立巡逻、检查和隐患记录,提出整改方案。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及治安秩序,保证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;
8.负责学校大门的日常管理;负责校园内服务人员、从业人员及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备案管理;负责纠纷调解处理、校内重点人员帮教工作。
9.加强与驻区公安、消防及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,强化信息沟通。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秩序。
10.负责学生户口、青年教工集体户口管理。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处长岗位职责
1.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,负责制定安全教育、治安、消防等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监督检查。
2.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工作。对校园的政治和治安、消防等现状进行分析、预测,为学校总体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岗位职责
1.副处长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工作,并负责完成分管的工作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,强化监督、检查、整治等专项工作的力度。
2.处长不在时,代行处长职责,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二、安全稳定工作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
(一)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
综合管理科在安全稳定工作处的领导下,协助处领导协调各科室的工作。主要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处日常管理、综治维稳工作、党建、工会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,具体职责如下:
1.协助党支部完成支部党建相关工作落实;负责职工日常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;负责群团组织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。
2.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拟定学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、方案及措施,按照要求组织实施。
3.建立、健全校内的安全组织网络,协调开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法制观念。
4.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,预防各类案件发生;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,协调调解校内治安纠纷,疏导化解各类矛盾。
5.协调、督促、监察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制,以部门为基础,认真完成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责任书的签定工作。
6.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台帐的分类、整理、统计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工作,不断总结推广学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。
7.负责上级文件的登记、传阅、催办工作和处内文字材料起草的打印、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立卷、归档等基础工作及保卫相关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办公设施、装备器材、固定资产的建档、管理、维修保养工作;负责做好财务预算和执行工作;负责会议通知、会议记录工作;负责工作人员值班备勤安排及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;负责各类统计报表、专项信息报告的上报工作;负责接待来人来访,处理来信来函
8.负责全校教工车辆识别系统管理和人员道闸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。
9.协调沟通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管理工作。做好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和协助公安部门落实“一标三实”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兄弟院校的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等对外联络工作。
11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二)安全管理科职责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令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校内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的意见,组织和制定学校各项治安管理规定。认真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,熟悉并掌握校内治安动向,建立和健全信息员队伍,及时掌握校园治安情况,防患于未然。
2.督促、检查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,对校内重点部位、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和预警方案,对在校内各单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,督促整改。
3.维护学校内部公共场所治安秩序,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纠纷;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治安、刑事案件与重大案件,做好案件登记和案卷整理工作。
4.负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和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,将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;经常了解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情况,掌握动向,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一般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、转化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工作。
5.协助公安机关监督、检查“易制爆、易制毒”等危险化学药品、传染性病菌源的管理与使用。
6.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。
7.负责安保物业安保监管工作。组织、督促开展校门警卫及日常管理工作,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,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制止、教育;执行校园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,检查校内商贩的经商活动范围和活动情况,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各种经商活动进行制止、教育;校园内昼夜巡逻任务,制止违法、违纪、违章行为,对违法、违纪、违章的人和事进行教育,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8.组织安保人员维护学校重大集会和重大政治活动的治安秩序,维护公共活动场所和教学区、学生生活区的治安秩序,协助管片民警维护家属区的治安秩序。
9.组织安保人员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,检查在校内行驶、停放的机动车和非动车,纠正各种交通违章行为,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10.组织安保人员,开展反恐、治安、防火知识教育和相关技术训练,发生恐怖袭击、治安、火险、火灾组织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并维护好现场秩序。
11.熟悉和掌握各种技防设施安装部位及周边环境,负责监督维保单位对各种技防设备的运行、检查、保养、维修,提高自身维护能力;
12.提高服务意识,定期走访各有关单位,征求意见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,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,形成“群防群治”的安全责任体系。
13.积极协助外来办案单位查办有关案件。
14.加强暂住人口管理,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。
15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三)政治保卫科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党对隐蔽战线、政保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负责学校“人民防线”建设工作,积极开展反渗透、反颠覆、反分裂、反破坏斗争,及时发现、掌握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切阴谋破坏活动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
2.负责政保信息工作,利用多种渠道,建立信息网络,广泛收集敌情、政情、社情并进行调查研究,对重要信息做到及时、准确掌握并向上级报告,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。
3.严防敌对势力和邪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,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侦破危害国家安全、国家利益的案件。负责对反动信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大小字报、音响制品及其他反动宣传品的处理。
4.负责调查并参与处理影响学校稳定的事端和突发事件,把一切影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5.负责涉外安全管理工作、外事保卫工作和重要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工作。
6.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保密工作,严防发生失、泄密事件,确保机密安全;协助追查窃密、失密、泄密事件。
7.负责对校内重点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,及时发现和掌握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动态,指导和配合有关本门落实监控措施。
8.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全校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监控管理,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安全制度,落实安全保卫措施。
9.经常调查了解要害部位的工作和人员变化情况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。督促要害部位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,落实防范措施。
10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公、因私出境人员的有关工作,协助做好留学生、外教等外国人来校暂住管理工作,做好对相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11.了解掌握各类社团活动的有关情况。
12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(四)消防管理科职责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,对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,定期向处领导汇报学校消防安全的情况,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。
2.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,消防安全资金投入预算及组织保障方案。
3.负责全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与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。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经常进行防火巡查,对学校二级管理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、督查与整改。
4.负责消防维保单位落实维保协议,定期组织校园消防安全检查,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措施及隐患整改的督查工作。
5.负责查处一般火情事故,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保护与火灾事故查处工作。
6.负责校园消防业务和基础设施与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。负责全校消防设施、器材的宏观管理工作,做好消防器材的购置、配发、维修、保养和建卡管理工作。
7.负责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与培训工作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,协调校内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并开展消防知识培训。
8.参与学校新建、维修改造等消防竣工验收工作。
9.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